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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量房(二手房)转移登记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因买卖、赠与等原因发生权利转移而进行的登记。转移登记的办理时限是8个工作日。

  1.已经取得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要进行房屋转移登记的在什么地方办理?

  单位之间房产转让、涉外(及涉港澳台地区)房产转让、跨区产权互换、拍卖取得的房产及市级发证的房屋,在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。

  在区房产部门领取房证的房屋,在办理转让、赠与、继承、离婚析产等手续时,由所在区房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。

  2.办各种手续都需要什么证件?

  (一)个人(买卖)房地产转移登记

  1.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
  2.《契证》或不征收契税确认单

  3.申请人身份证明

  4.卖方婚姻状况证明(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)

  5.《存量房买卖合同

  6.其他必要材料

  注:拆迁户购房的,买方提供《拆迁协议》。

  (二)个人(互换)房地产转移登记

  1.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
  2.《契证》或不征收契税确认单

  3.申请人身份证明

  4.互换双方婚姻状况证明(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)

  5.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

  6.其他必要材料

  (三)个人(赠与)房地产转移登记

  1.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
  2.《契证》或不征收契税确认单

  3.申请人身份证明

  4.赠与方婚姻状况证明(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)

  5.《赠与合同公证书》或者《赠与公证书》和《接受赠与公证书》

  6.其他必要材料(四)个人(继承)房地产转移登记

  1.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
  2.《契证》或不征收契税确认单

  3.根据不同的继承形式提供继承文书。

  A.法定继承,提供《继承权公证书》

  B.遗嘱继承,提供《遗嘱公证书》及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》

  C.司法判决或调解继承,提供已生效的《民事判决书》和《民事调解书

  4.继承人身份证明(有赠与行为的,需提供赠与人身份证明)

  5.其他必要材料。(五)离婚分割房屋转移登记

  1.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
  2.《契证》或不征收契税确认单

  3.原夫妻有效身份证明

  4.根据不同的离婚方式提供离婚手续

  A.民政局离婚的提供《离婚证》、离婚协议书

  B.法院调解离婚的提供《民事调解书》

  C.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已生效的《民事判决书》

  注:分割房屋地址与《房屋所有权证》相符

  5.其他必要材料

  3.房产登记部门收费标准如何?

  (一)房地产交易手续费:

  1.住宅房屋转让:每平方米6元;

  2.住宅房屋产权交换:按面积差每平方米6元;

  3.夫妻离婚析产、夫妻继承住宅房屋更名过户:每平方米3元;

  4.拆迁户购买存量住房,建筑面积低于《拆迁协议》注明原房屋建筑面积的免收手续费,超过原房屋建筑面积的按超过部分的

  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,卖方按转让房屋全面积每平方米3元缴纳;

  5.非住宅:按核准金额的1%缴纳;

  (二)出具房地产证明费:100元/证

  (三)登记费:

  1.住宅:80元/件;

  2.非住宅:550元/件

  注:具体纳税的比例咨询地税部门

  4.具体案例

  1):一名外籍公民,欲购买坐落在沈河区的一处二手房屋,应在哪办理转移登记?提供哪些手续?

  涉外(及涉港澳台地区)房地产转让手续,在市房产服务大厅办理转移登记。需要提供如下要件:

  1.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
  2.《契证》或不征收契税确认单

  3.申请人身份证明(外籍公民还需提供护照译本《公证书》及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明)

  4.卖方婚姻状况证明(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)

  5.涉外及涉港、澳、台需提供《存量房买卖合同公证书》(有涉外职能的公证处出具)。

  6.其他必要材料

  注:公证书及认证书如有外文部分(含印章),需将外文部分做中外文译文一致的公证。

  另需说明的情况:如果外籍公民购买的房屋是在五城区以外,并且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是由区所缮证的,应先在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办理交易核准后,再回所在区办理登记手续。

  婚后,刘某在2003年购买了一处房屋,并取得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2005年其妻子因病去世,现刘某可否将该房出售?

  因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购买的,因此,属夫妻共有的房产,应先由刘某继承全部产权后再出售。也就是说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《继承权公证书》后,再将上述房产卖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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